孙中山论和谐社会

[不指定 2005/03/14 21:54 | by Totti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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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象最近党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,让我们回顾历史看看我们的孙文前辈说的话:
转载自:http://www.chinaelections.org/

      我知道,你们很着急。张勋复辟了,国会又开不成。我们本来是共和国,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,这个问题不解决,专制复辟就是必然的。共和国就永远是一个泡影。

      和谐社会的观念,是平等、自由、博爱嘛。可民国六年来,我们看到的是什么?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,民众,仍被奴役着。

      民国应该是自由之国!可民国六年来,我们看到的是什么?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,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,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。民众,没有权力,没有自由。

      民国应该是博爱之国!可民国六年来,我们又看到的是什么?是只有民众对当权者恐惧的爱,而当权者对民众,只有囗头上虚伪的爱。

      民国更应该是法制之国!可民国六年来,我们看到的是行政权力一次又一次地肆无忌惮地干涉立法∶你不听话,我就收买你;你不服从,我就逮捕你。

      那行政是什么呢?应该是服务于国民,行和谐社会之政。可民国六年来,我们看到的是什么?是一个打着共和旗帜的家天下,在这个家天下的行政中,我们根本看不到透明的行政程序,更看不到监督之制。那些行政官员,是如何花掉民众的血汗钱,民众不知道,那些行政官员把多少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,你们不知道吧,我也不知道。

      你们都知道司法是裁判吧,这个裁判的原则是什么?是一部主权在民的共和国宪法。可民国六年来,我们根本没有看到这么一部宪法嘛!就那部不成熟的《临时约法》,也一次又一次地被×××。

      哦!对了,我今天穿的这身衣服有点古怪是吧,连裁缝都说是很奇怪的。我要说,这就是和谐社会。这就是和谐社会的衣服。这边,我设计了三颗扣子,和谐的理念,就是平等、自由、博爱。这边也有三颗扣子∶民族、民权、民生。

      那宪法呢?我发明了个新词,叫五权宪法。这里装的是立法权,这儿装的是行政权,这儿装的是司法权,这三权你们都很熟悉,叫间接民权。

      我情有独锺的是直接民权。要让普通的民众都有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力!一个是考试权,我们要把考试权还给民众。今后,凡行政用人,一定要经过考试,不管是谁。还有一个是弹劾权。没地儿装了,不急,不急,装在这儿。为什么要把弹劾权藏在里面呢?因为它是民众的杀手锏,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杀出来,弹劾你。

      我孙文此生啊,没有别的希望,就一个希望,那就是,让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名词,一句空话,或一个形式,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,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信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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